常見問題
- 1 如無法一次繳納滯欠稅、罰款,應如何辦理分期繳納。
- 2 居住於外縣市滯納之稅款罰鍰應如何繳納?
- 3 繼承之公同共有土地應繳納之地價稅是否僅能就自己應有部分繳款?
- 4 如因個人、家庭經濟困窘滯欠牌照稅(逾期未繳),且擔心駕車若再遭課罰,將致財務問題雪上加霜,應如何處理?
- 5 何種情形下始可申請辦理分期繳納手續?
- 6 問:收到執行分署傳繳通知,繳款方式有哪些?
- 7 有關無法一次完繳之應執行金額,應備何文件申請分期繳納?
- 8 目前經濟上無法一次繳清滯納款,可否辦理分期繳納?
- 9 若無法親自到場繳款,還有什麼方式繳納?
- 10 若要匯執行案款至貴分署,請告知匯款方式及帳號。
- 11 請問申請分期繳納執行金額應如何辦理?
- 12 請問對於貴分署之通知書上之應納金額,如果一次無法繳納時,有無其他處理方式?
- 13 請問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之期間及標準如何?
- 14 請問申請分期繳納獲准後,後續程序應如何辦理?經辦妥分期繳納後,如果未如期繳納時,會產生何項法律效果?
- 15 義務人經濟有困難或事業經營出現問題沒有能力一次繳清,可否以分期繳納的方式完納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