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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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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Q&A】保證原廠之隨身聽竟為水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03
  • 資料點閱次數:649

案例概述

王先生向漢口街某電器行購買一台日本國際牌CD隨身聽,該店保證絕非水貨,且會附原廠保證書。惟事後發現該 產品所附之保證書為該商家之保證書,而非日本國際牌之原廠保證書,經向台灣松下公司求證,才知所購之隨身 聽為水貨,在向該店要求退貨還款遭拒後,遂向相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處理方法與經過

經查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本案業者企圖藉由錯鋘的訊息, 誤導消費者以達成交易目的,有失誠信公平原則,協調業者退還貨款。

處理結果

經協調後,業者已全數退還貨款。

【建議】

消費者於購買電器音響類產品時,事前應確定該產品是否附有原廠保證書,再行購買,以免買到水貨。且在購買前要確定將來廠商可提供維修服務,品質才有保障。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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