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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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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維護宣導:包裹炸彈案例與發現疑似爆裂物之建議處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9-12
  • 資料點閱次數:214

案例

台積電外包商A到停車場牽機車,因發現不明物體放在機車置物籃,拿起檢查,沒想到隨即發生爆炸。A向警方表示,他的機車前置物籃都會蓋著一塊抹布,昨晚下班牽車時發現抹布移位,並發現籃子裡多了陌生的黑色塑膠袋,才拿起來看一下就爆炸了。A送醫後,傷勢為手指與身體部位,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調查發現,A機車上的不明包裹應是由爆竹類火藥與多顆乾電池組成,製作粗糙,現場也有找到乾電池殘骸。非專業人士也能製作此類炸彈,推測恐係使用煙火控制器進行引爆。

發現爆裂物或疑似爆裂物時之防範作為

⊙不可將可疑物品帶到人們聚集的處所,而應迅速報警處理。亦請盡速通報政風單位,並撤離現場人員,設置警戒範圍,禁止任何人接近。

⊙「不要碰它,更不要動它」,儘可能不要開啟可疑包裹,如開啟箱盒鎖扣或旋開管蓋,亦不可任意翻動或傾斜可疑物品。

⊙移開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並關閉電源總開關。

⊙不要貿然剪斷可疑物品之電線或任何繩線。

⊙不可用金屬器具切割或穿刺可疑物品。

⊙現場不可吸煙、點火,亦不可將可疑物品放置於高溫處所,也請勿將可疑物品浸水。

⊙疏散前應打開所有門窗,以減少爆炸之威力。

⊙查看附近有無類似或其他可疑爆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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