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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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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維護宣導:預防電器火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7-06
  • 資料點閱次數:264

一、發生火災的常見原因有電器、易燃物、用火不慎即人為縱火等,生活物中常見電器火災原因有:

1.插頭及插座鬆動,因接觸不良產生火花熔解絕緣被覆,造成短路著火。

2.電線經綑綁後,通電時產生的熱量無法逸散,致使電線溫度升高而熔解絕緣被覆,造成短路著火。

3.電風扇、電暖器等因季節性而長時間使用的電器產品,長年未經妥善保養及未注意其使用壽命,電零組件老舊損壞而易生火災。

4.延長線因同時裝接功率超過 600W 之高功率電器,過負載造成大量電流流通而引起高熱熔解絕緣被覆,造成短路著火。

二、我們可以藉由下列方法,以預防電器火災的發生:

1.電器設備電源插頭,不使用時應隨手拔掉。

2.電器電線或延長線不可遭重物重壓或擠壓、不可綑綁使用、不可置於地毯下方,以免通電時產生的熱量無法逸散而持續蓄積致起火燃燒。

3.電器用品周圍不可放置易燃物品。

4.定期檢查插頭有無焦黑、綠鏽及堆積灰塵等異常現象,並擦拭保持乾淨。

留心周遭電器使用,定時檢查,共同維護機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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