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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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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維護宣導:如何維護機關同仁人身與設施之安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03
  • 資料點閱次數:978

前言

由於社會型態的快速轉變,在愈趨複雜的環境下,各類犯罪及意外災害頻傳,以機關危安事件而言,不僅造成同仁人身或機關財物等損失,更影響機關形象及整體公務運作,故落實各項安全維護作為,係有效確保機關內部安全的不二法門。

以下將舉出數個機關危安事件肇生的主要原因及策進作為,以為防護。

1.注意電器設備之安全使用

針對老舊設施應將電線設備重新拉線更新,同仁使用電器設備亦應謹慎,勿長期使用、勿超過負荷、以維護電器設備安全。另重要電機房應保持通風,嚴禁堆置物品,以免發生危險。

2.非上班期間加強管制,加強留意是否有民眾逗留

雖然許多機關係開放式空間,惟單位同仁下班前仍應做好管制措施確認已無洽公 民眾於非上班時間仍逗留於機關內,以免發生辦公設備失竊或公文書遺失事件。下班後及例假日則應執行出入管制,以員工識別證進行驗證通行。

3.設定保全系統並確保保全公司能夠即時派員處理突發狀況

辦公廳舍遭人侵入,卻因機關未設定保全系統或保全公司未即時派員處理,最後導致設備遭竊之情況時有所聞。建議定期加強值班人員教育訓練、定期測試保全公司反應能力及防護效率。

4.注意辦公廳舍周遭有無遭置放易燃、爆裂物或其它危險物品

辦公廳舍周遭通常停放有不少汽機車,如遭縱火或類似意外,可能發生嚴重後果,應加強巡查並透過全體員工共同維護。若知將有大型抗議活動時,應請求 警察單位支援警力並通報政風單位,降低抗議者因情緒失控而置放危險物品之可能。

5.平時即應注意辦公廳舍安全狀況,定期辦理安全檢查

平時即應注意「滅火器是否仍在有效期限內」、「是否有定期辦理電梯安全檢查」、「機關出入門口、樓梯、走廊及逃生通道上禁止堆放雜物」 等辦公廳舍內之設備安全降低災害發生機率。

6.培養員工安全意識,密切注意可疑之人、事、物

多數行政機關為開放式服務機關,民眾進出頻繁,實施門禁管制不易,惟仍可請服務臺或保全人員加強辨識可疑人物,例如:疑似攜帶危險物品、穿著不合時宜、 詢問特定人員位置、嘗試進入非洽公區或其他形跡詭異行為,並適時詢問洽公事由 藉交談過程中初步判別是否有不良意圖,提高警覺 。

7.充實機關監視設備系統

發生糾紛時,雙方往往各說各話,為有客觀證據還原事實,充足的監視設備不可或缺;此外,監視影像亦可用於預先發現洽公民眾有無異常舉動,以為因應。

曾有案例即係法院審理時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民眾確實對承辦人員有狀似怒罵之舉,再輔以在場人員陳述,使法院得以認定該民眾確有侮辱公務員之行為。

結論

機關內部安全防護主要作為在於「防災」、「防竊」、「防破壞」、「防資料失散」以及 「做好重要器材設備的維護」等,換言之,可說是一切為「人安」、「事安」、「物安」、「地安」而密切執行之作為,此皆須仰賴全體機關同仁共同配合。

注意周遭的一切,便是幫了機關安全一個大忙,也為自己的上班環境表達出一份關心與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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