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

公務機密宣導:公務員未經申請由兩岸小三通方式赴大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7-08
  • 資料點閱次數:572

一、案情概述:
中央部會所屬某機關技士,於100年間遭檢舉指稱利用赴金門出差3日之機會,未經簽准由兩岸小三通方式,自金門赴大陸地區等情。經查該員係於公差第3日中午即從金門搭船赴陸,且未向機關申請赴陸,接續請假2日滯留大陸地區,後經金門搭機返臺,請假期間並申領國內休假旅遊補助。
二、問題分析:
(一)利用出差至金門之機會,順道前往大陸旅遊,除藉以節省自行從臺前往金門之旅費,並能藉由國內休假之名義,同時申領國內休假旅遊補助,故意違反公務人員赴陸相關規定。
(二)故意違反「簡任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規定,經該機關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審議,核予申誡1次之處分。另該員申領國內休假旅遊補助費,因不符申領要件亦已繳回。
三、興革建議:
(一)加強宣導,建立公務員赴陸觀念
各機關人事及政風單位平日應對於機關同仁加強赴陸規定宣導,於同仁赴陸申請時惇惇告知赴陸應保密義務、注意人身安全、急難救助之方式,對涉密人員赴陸申請更應依法嚴格審查;且人事單位應主動告知同仁應於返臺上班後1星期內,填具「返臺意見反映表」送交所屬機關備查,並副知政風單位以掌握出境情況。
(二)提醒公務員赴陸可能面臨問題
1、人身安全問題
由於大陸方面迄今推遲與我國進行人身安全保障協商,且由於人治色彩濃厚,治安日益惡化,各項有關人身安全遭受威脅之事件,日趨頻繁,因此,公務員赴大陸地區從事各項活動時,均應特別注意自身安全。
2、對大陸風險認知不足問題
由於大陸資訊向來不透明,而一般公務員對於大陸資訊的了解也相對有限,恐有認知不足的問題。
(三)積極查核,掌握所屬工作差勤及生活狀況。
單位主管應確實瞭解所屬人員工作差勤及生活狀況,如有發現異常徵兆、不正常男女關係、財務狀況不佳等情事,宜通知人事及政風單位協處。
(四)赴陸通報,落實申報與管理程序。
各機關(構)辦理公務員赴大陸地區事宜,應統合內部人事、政風及業務單位,考量其業務性質或特殊實務需要,建立事前了解及事後意見反映、追蹤檢討之內部管理作業規範或補充規定。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