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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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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案例宣導: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03
  • 資料點閱次數:1305
管理員賴○○擔任○○監獄炊場主管,與炊場視同作業人盧○○熟稔。盧○○執畢出監後,賴○○經其媒介接受陳○○招待飲宴,收受陳○○交付價值 3,000 元之「八八坑道限量紀念高粱酒禮盒」之餽贈,接續作為答謝,應允違背管理員職務,於陳○○入監執行後,簽薦陳○○為炊場視同作業。再自 101 年 12 月至 102 年 5 月期間違反規定,夾帶陳○○事先交付之七星牌香菸 16 包進入戒護區供陳○○吸食。賴○○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上揭不法對價,獲取不正利益,案經檢察官偵查起訴,一審法院判決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褫奪公權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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