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

廉政案例宣導: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偽造文書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03
  • 資料點閱次數:1399
一、法務部廉政署(下稱廉政署)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共同偵辦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中和工務段(下稱一工處中和段))幫工程司林○○,自103年起承辦中和段台9線、台9甲線災害搶修、山區公路設施及路面改善等工程標案,因承攬廠商陳○○、許○○為能順利取得標案,以及後續施工時偷工減料,而為免遭逾期罰款,乃以招待林○○至有女陪侍場所接受招待等不正利益方式行賄林○○而通過驗收取得工程款項。今日由新北地檢署派駐廉政署檢察官卓俊吉及朱立豪檢察官指揮50多名廉政官,會同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憲警約30人,同步搜索公務員、廠商之辦公處所、住家及案關有女陪侍之酒店等共計9處,並約詢涉案公務員、廠商等犯罪嫌疑人及證人共12人到案說明。 二、經廉政署調查,一工處中和段幫工程司林○○負責監督、驗收多件由該段發包工程之鋪設路面、護欄施作及蘇迪樂颱風災後搶修等工程,竟接受得標廠商茂○營造有限公司、永○營造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招待飲宴、喝花酒,並在驗收時放水,協助通過驗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 (本文摘錄自法務部廉政署新聞稿)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