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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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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案例宣導:1條爛路 曝光地政員貪污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13
  • 資料點閱次數:340

○縣政府地政處承辦農水路的甲和乙技士,涉嫌長期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賄賂,經○地檢署 1 年多偵查,甲、乙技士及丙廠商被依貪污罪嫌羈押禁見。

○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說,這起貪污案追溯到 1 年多前,檢調接獲檢舉指農地重劃區的農路才驗收完不久又壞掉,農民抱怨疑有弊端,細心的調查員深入追查,發現工程案不單純,報請檢察官指揮偵查。

檢調發現,○縣府地政處重劃科的甲和乙承辦員,1年多來經常接受廠商款宴達 20 餘次,餐後續攤到陪酒 KTV 飲酒作樂 56 次,還多次自己找朋友喝酒吃飯叫廠商出來埋單,每次都萬元以上,簡直把廠商當提款機。檢調說,不僅喝花酒,兩人還疑有收受賄款,款項仍釐清核對中。

*廉政小叮嚀

1.公務員第一線接觸承包廠商,與廠商間之相處分際格外重要,除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契約內容督促廠商確實履約外,更應避免與廠商有程序外不當接觸,接受廠商招待甚至進入有女陪侍場所飲酒,均與公務員身分地位顯不相宜,實不足取。

2.公務員辦理採購案相關作業時,應依政府採購法等規定進行,更須注意與廠商間之互動,以高標準檢視自身行為,避免接受廠商餽贈或招待飲宴,除避免在自身公務生涯留下污點外,更應維護民眾對整體公務員之期待與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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