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

【消保QA】疫情期間使用美食外送應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07
  • 資料點閱次數:914

疫情期間,消費者利用線上美食外送平台訂餐大增,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分析外送平台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foodpanda)及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Uber Eats)之消費爭議態樣,提醒消費者注意。
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兩家外送平台本(110)年1至4月的消費爭議申訴案件達566件,分析消費爭議態樣如下:
一、未接到電話,業者取消訂單且不退費
(一)申訴案件數:218件,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數最高。
(二)爭議態樣:消費者未接到外送員電話,卻遭業者取消訂單,且已繳費用未退費,經與線上客服聯繫未果。
(三)提醒事項:消費者訂餐後應隨時注意訂單狀態,例如店家收單、外送員送餐及到餐等,若確實未接到外送員或客服人員來電,請留存相關頁面訊息,供未來聯繫業者線上客服或提起消費爭議申訴之相關證據。
二、餐點內容物不符
(一)申訴案件數:37件。
(二)爭議態樣:送餐與店內用餐內容物(量或質)不符,或少送餐點等。
(三)提醒事項:慎選優良店家,收到餐點發現有量或項目缺少,立即拍照留存,向業者線上客服反映,請求業者退還差額費用。
三、優惠折價爭議
(一)申訴案件數:29件。
(二)爭議態樣:折價券有期限未揭露、使用折價券卻未折價、優惠券消失、未使用卻顯示已使用及免外送服務費方案卻自動扣款等。
(三)提醒事項:多方瞭解折價券使用方式、期間,若不清楚相關訊息,建議先詢問業者相關訊息。另如為免外送服務費方案,則應留意到期日,到期前點選不續約。
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在疫情期間,使用美食外送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訂餐付款時儘量利用線上付款,減少與外送員當面接觸。
二、請外送員將餐點放置於警衛室,如未設置警衛室,可於門外放置外送專用桌子或籃子供外送員放置餐點。
三、詳細填寫正確地址及取餐位置,避免外送員送錯。
四、儘量避免點選店內自取選項,減少外出。
【轉載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