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業務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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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則:
「興利優於防弊、預防重於查處、服務代替干預、愛心貫穿全程」
工作目標:
建立同仁『專業、熱忱、負責』之核心價值,營造『清廉、效率、親切』之機關文化,從而提昇人民對本分署暨政府之信賴程度
業務職掌: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