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人抱怨﹝或陳情案件﹞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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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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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抱怨﹝或陳情案件﹞處理流程
1.義務人至本分署以口頭陳述案情,由服務台志工人員委婉問明身分、事由並登錄
日誌簿後,通知政風室處理。
2.義務人如以書面陳述案情,由收發人員登錄後,送交政風室處理。
3.政風室初步瞭解案由後,即依案件屬性會同疏處小組或協調相關組室分別妥適處理。
4.個案之處理結果,視時效性當面告知或以書面函復該義務人知照。
5.個案辦理情形均設簿登記並陳 核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