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閱卷請先具狀向本分署申請(因為卷證可能在檔案室,需要調卷),請務必註明案號、股別及申請人之聯絡電話、地址以便承辦人通知前來閱卷(如非當事人請務必釋明原因及法律關係並檢附相關資料),若需影印資料,依規定標準收費。 相關網址請點選下載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