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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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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參與不動產拍賣之投標?投標應注意那些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08
  • 資料點閱次數:3431
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目前投標所採行之方式有現場投標及通訊投標兩種,以上兩種方式皆需於投標單內放入應買人之身分證件影本及金融機關所開具應買標的地號、建號之保證金支票,標單上需註明應買標的之地號、建號及各別之出價,將標單予以密封並於開標前將標單投入投標箱內。 除上述歩驟外,採現場投標方式而應買人不能親自到場者,應買人需出具委託書予受託人並將該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件影本一併放入標單內。 採通訊投標方式者,除於標單內註明應買標的之地號、建號、各別之出價,檢附應買人之身分證件影本與金融機關所開具之保證金支票並將標單予以密封外,更需於開標日之前一日將該投標單以雙掛號寄至嘉義市郵政第594號信箱。 不動產拍賣之投標應注意事項除前開必要歩驟外,其餘之規定及應買標的點交與否則於拍賣公告內皆有詳盡之說明,至於拍賣公告可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本分署之網站或本分署公佈欄查閱。標單及委託書等相關書表則可於本分署網站申請書表下載專區內逕自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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