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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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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署拍賣共有土地時會通知全體共有人嗎?要在何時主張優先承買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08
  • 資料點閱次數:3841
本分署在第一次公告拍賣時會通知全體共有人,等到賣出去後還會通知全體共有人是否願意依照拍定金額主張優先承買,但如果是共有人來本分署參加投標得標,其他共有人就會喪失優先承買權,本分署就不會再通知,如果同時有二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而無人願意拋棄優先承買權時,本分署會按各權利比例准予共同承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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