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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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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商號滯欠營業稅額達25萬以上,已遭國稅局管控發票數量,嚴重影響原有業務之運作,應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7-22
  • 資料點閱次數:3102

可請求國稅局移送執行分署執行,並先註明願直接辦理分期繳納程序,向承辦執行人員訂立分期筆錄,以約定金額每月完納,暫時抒解資金週轉、財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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