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收到執行分署傳繳通知,繳款方式有哪些?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08
- 資料點閱次數:5284
一、至本分署繳納:由本人或代理人持通知書親至本分署繳納。
二、便利商店繳款:欠繳未滿2萬元之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地方稅等案件,可持下方「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於「繳款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四大便利商店全國門市繳款。
*繳費完畢,請將本通知書影本併同繳納證明聯影本郵寄或傳真至本分署承辦股銷案,並妥善保存繳納證明。
三、購買郵政匯票郵寄: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後,請將匯票正本連同通知書影本以掛號寄交移送機關,並請將本分署通知書影本、購買匯買證明影本、郵寄匯票之掛號收執聯影本郵寄或傳真至本分署承辦股銷案。
四、如繳款上有任何問題,請與承辦股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