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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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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行政執行分署通知有綜合所得稅未繳納?但我要增列撫養親屬,還可以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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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增列撫養親屬,可洽各地國稅局辦理綜合所得稅人員,檢附申報人之身份證影本,撫養親屬身份證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向國稅局申請辦理即可,經國稅局審核後,如符合撫養之規定,且無重複申報撫養之情形時,就可扣繳所欠之綜合所得稅,附加說明如已繳清之綜所稅發現有漏列撫養親屬時,如未逾年限者亦可辦理補列,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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