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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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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行政執行分署之通知,要我○年○月○日到行政執行分署繳納稅款(或罰鍰)我要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08
  • 資料點閱次數:2598
受通知人應於指定的時間到行政執行分署繳納,但如於期日前將應繳納之稅款(或罰鍰)匯寄或劃撥移送機關或行政執行分署者,得免到場,並請將通知書併同匯款或劃撥單收據聯影印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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