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新聞稿【酒駕大執法─嘉義分署追車扣押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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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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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將酒駕、毒駕罰鍰案件列為今年的重點工作,通令各地分署加強執行。嘉義分署即刻動員清查酒駕、毒駕案件義務人的財產強力執行。
日前一位家住嘉義縣民雄鄉38歲陳姓男子,5年內經警察2度查獲酒駕,除了要繳納3萬元給國庫換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外,同時也被裁處罰鍰6萬元,但是因為只繳了2萬元不繳被移送嘉義分署執行。陳男經通知繳納後仍不予理會,執行人員查到他剛獲得新的工作即聯絡陳男請其繳納否則將扣薪抵繳,陳男惟恐因為扣薪命令會讓公司老闆知道他有酒駕紀錄,以致影響他的工作機會,向執行人員懇請分期繳納。執行人員衡量後准許分期繳納並將他的機車查封作為擔保。之後陳男向執行人員致謝,對其酒駕行為悔不當初,並再三保證一定會如期繳納。
酒(毒)駕行為造成無辜民眾受害家庭破碎,社會大眾對酒(毒)駕行為深惡痛絕。嘉義分署對此全民公敵案件會持續強力執行,讓酒(毒)駕的人付出違法的代價,善盡行政執行機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