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新聞稿【酒駕陷深淵,分署送暖助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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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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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分署執行人員目前追查執行何姓義務人酒駕滯欠罰鍰7千多元,何男表示患有精神疾病及B、C肝並供稱向他人租屋沒有謀生能力,家中太太身體欠佳,全家僅靠殘障津貼度日,經濟壓力大到讓他喘不過氣來,每次想起不如意之處,總藉由酒精麻痺自己,一日喝酒後向鄰居借用機車搭載太太前往醫院就診途中,遭警攔檢移送法辦。執行人員苦心勸戒酒駕是危險行為,危害自己也可能危害他人。經現場查訪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其處境堪憐遂提報嘉義分署感恩社,由同仁發揮愛心集資善款將何男酒駕滯欠罰鍰代為繳清,並協助轉介到相關社福機構,申請急難救助,協助渡過難關;何男也表示以後不敢再酒駕了。
嘉義分署呼籲酒駕無法逃避現實反而造成社會家庭無比傷害,民眾深痛惡疾也是全民公敵。為了遏止酒駕、毒駕,立院日前通過修法,大幅提高酒駕、毒駕的罰鍰金額,汽車駕駛罰3到12萬元、機車則是1.5到9萬元,若再犯則累計更高,為了配合政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年也將對於酒(毒)駕案件強力執行。嘉義分署仍將持續妥適運用法律賦予之執行方法,與相關單位合作加強執行,杜絕酒(毒)駕及確保國家公法債權之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