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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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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4-30
  • 資料點閱次數:18

徵才條件如下:

(一)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二)職  系:無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2人。

(四)官等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

(五)性  別:不拘。

(六)工 作 地: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96號。

(七)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12日止。

(八)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人工作經驗者尤佳(若有此經驗,請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契約書或離職證明書等)。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系統操作能力。

3、具物品管理、出納業務或小額採購、庶務等秘書室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品性端正及服務熱忱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九)工作項目:

1、停車場管理、扣押物品管理、出納業務或小額採購、庶務或秘書室其他一般行政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等作業,並同意授權本分署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pdf檔)應包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需另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其他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證明等文件。

2、本職缺將於115年5月14日出缺,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7年8月6日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前一日止,無條件解僱。每月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8,948元)。

3、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行負法律責任。

4、未能調閱履歷、證件或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視為不合格,恕不通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5、本案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分署機關網站。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6、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聯絡05-2711133轉205沈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聯絡05-2711133轉202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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