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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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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署公開甄選「綜合行政職系書記職缺」1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4-27
  • 資料點閱次數:202

徵才條件如下:

(一)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二)職  系:綜合行政。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2人。

(四)官等職等: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五)工 作 地: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96號。

(六)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15日止。

(七)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初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4、具庶務、出納工作經驗或熟悉勞動基準法或曾學習會計帳務相關課程尤佳。

5、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八)工作項目:

1、出納業務或小額採購、庶務或秘書室其他一般行政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請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證明文件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1)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2、無法調閱履歷、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不符用人需求者,視為不合格,恕不通知;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另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行負法律責任。

3、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自115年7月8日起出缺,須俟人員調職後始得到職,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調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4、本案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分署機關網站。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5、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聯絡05-2711133轉205沈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聯絡05-2711133轉202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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