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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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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北檢美女法警反毒宣導」桌布供參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03
  • 資料點閱次數:1958
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條文已於98.11.20開始生效,未來施用或持有第3、4級毒品,最高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元罰金,好時時提醒自己遠離毒品。 二、 如附件宣導桌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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