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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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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回傳繳款收據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24
  • 資料點閱次數:3454

*歡迎回傳您的超商/郵局/金融機構繳款收據,我們會有專人通知承辦股您已繳款及辦理撤銷執行命令事宜。
*收據回傳成功,最晚將於最近上班日翌日寄發電子郵件通知您。
*如回傳資料有問題,將有專人與您電話聯絡或以電子郵件通知補正,請保持電話暢通或收信。
*繳款收據請併同原執行命令一起上傳,俾利銷案。
*如您亟需立刻辦理執行命令撤銷事宜,亦可傳真分署承辦股並與執行命令上所載承辦人電話聯絡。

*回傳時請於電子郵件內填妥下列資料:
1.姓名:
2.義務人身分證字號或統編:
3.案號:
4.聯絡電話:
5.附件: 收據之照片。附件檔案大小限制為10MB。

您可以將上方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receipt@mail.moj.gov.tw ,或直接點選下方按鈕回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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