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回首頁

:::

110年10月20日起,便利商店代收滯納交通違規罰鍰、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其衍生罰鍰執行案件,金額提高至新臺幣3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0-19
  • 資料點閱次數:879

代收金額提高-海報1

代收金額提高-海報2

回頁首